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大寮區一所幼兒園的陳姓園長,本身兼作教保員,卻遭到指控在今年5月份,暫代班導師職務管理學童秩序時,看到一名年約5歲的大班學童上課時,以身體前傾、後椅腳騰空的不良姿勢坐著,陳姓女園長為了管教,竟然不顧孩子反抗,涉嫌強行拉扯他的雙手,導致男童失去平衡座椅翻倒,雙方還持續手部拉扯僵持10秒,男童隔天就醫確診右手骨折,雄檢認為陳姓女園長沒有刻意扭轉男童雙手,並非有意傷害,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
▲高雄大寮區一所幼兒園園長體罰學生,導致男童手部骨折。(圖/ETtoday資料照)
回顧這起事件,事發之後,男童父親持驗傷單向警方報案提告,並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陪同下到議會陳情,控訴孩子被「折手」,高雄市教育局因此祭出幼兒園減招、社會局更開罰園方6萬元。
根據檢方調查,陳姓女子為大寮某幼兒園園長兼教保員,在今年5月14日上午11點多,在幼兒園1樓教室內,暫代班導師的職務管理秩序,當時看到5歲男童上課時身體前傾、後腳椅騰空,用不良姿勢坐著,陳姓園長當時想去糾正該名學童,先徒手拉住孩童的雙手,在命他把手離開桌面、手背在背後。
▲高雄大寮區一所幼兒園園長體罰學生,導致男童手部骨折。(圖/ETtoday資料照)
不過男童突然奮力抗拒,陳姓園長見狀沒有立刻鬆手,雙手拉住男童施力上提,而男童這時在在椅面上持續施力扭轉身體,最後失去平衡導致座椅翻倒,陳師仍持續拉提男童接近2秒,最後鬆手讓男童跌坐在地,雙方手部拉扯僵持將近10秒,之後男童回家覺得右手不舒服,隔天就醫,診斷出右手遠端橈尺骨折。
檢方表示,陳姓女園長應訊時指出,男童當下沒有表示手部不舒服,經過調閱監視器,可以看出男童與陳姓園長發生手布拉扯是因爲男童突然反抗,且陳姓園長雖然手部呈現施力上提的動作,但沒有將男童拉離椅面,施力力道應非猛烈,男童身體多次扭轉也是因為他在掙扎,園長於過程中並未刻意扭轉男童雙手,因此採信她稱「男童開始掙扎,怕鬆手會跌坐地面」。
檢方認為,陳姓園長辯稱:「男童掙扎,他不敢鬆手,怕鬆手男童會跌坐地面」等語並非虛言,且園長與男童間沒有任何仇恨,一旦他所照顧的孩童受傷,恐怕會遭受園方或者家長責備,甚至影響工作,認定她行為出於管教並非故意,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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