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徐愷昕/高雄報導
2018年間曾當街擄走高雄前鄉代、勒贖8000萬元的雲林角頭許姓男子,今年10月遭判刑入獄確定後,因再被警方查到持有槍枝,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刑事局特地將他從獄中拘提出來,帶他前往住處搜索,最後總計查獲M4A1長槍1把、空氣短槍4把、子彈等,訊後依槍砲罪偵辦。
▲高雄一名前鄉代2018年8月21日傍晚倒垃圾時,在眾目睽睽下當街遭擄。(圖/突發中心翻攝)
▲犯下擄人案的雲林角頭許男,入獄後又被查出持有槍枝。(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據了解,曾在高雄擔任大社鄉代會副主席的江姓男子,2018年8月21日晚間在大街上被4名歹徒擄上車,甚至還被勒贖8000萬元。警方當晚獲報後,追查到隔(22)日下午2點多,才得知人質已自行搭計程車回家,確定他遭擄時間長達20小時,後續經過4天的追查,25日凌晨在雲林麥寮逮捕31歲的林姓男子與29歲的許姓男子,他們坦承幫人處理2億元債務才犯行。
這起擄人勒贖案經司法調查,4名犯人今年分別被處5年6月至3年8月不等刑期。而其中29歲的許男入獄後,警方7月間接獲情資,得知他在中部地區擁槍自重,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遂與雲林斗六分局及台東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追查。
在歷經3個月的蒐證,專案小組12月1日持搜索票帶已入獄的許男前往住處搜索,當場查獲M4A1長槍1把、空氣短槍4把、子彈、槍枝零組件及其他相關證物,詢問後將許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提醒,如有持有操作槍者(模擬槍),請至警察機關申請自願報繳或報備持有(不會有法律追訴),違者處罰鍰最高新臺幣20萬元;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槍砲、彈藥者,得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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