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唯泰/證券分析師
寶佳、復華投信投資長 改列被告
這個月初爆發的勞動基金虧損弊案,似乎有越演越烈的跡象。原本只是以證人身份遭傳喚的寶佳集團投資長-唐楚烈,就在前天遭到檢調聲押,另外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也因涉嫌以勞動基金炒作遠百(2903)股票,列為被告。
▲ 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執行長唐楚烈 。(圖/記者劉昌松攝)
由於事件的主角牽涉到勞動基金、投信基金以及寶佳資產投資公司,每一個角色都算是在資本市場裡的大咖,尤其是寶佳集團更是號稱有1000億銀彈的投資集團,過去曾經插旗多家金融公司,包括:台中銀(2812)、台企銀)2834)、新光金(2888)、中信金(2891)、永豐金(2890)、元大金(2885)、日盛金(5820)、華票以及較為大家熟知的台新金(2887)案,都有寶佳的影子。
只不過在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金金分離」的態度下,逼得寶佳把過去在市場上買入的金融股陸續減碼出清。
不過寶佳集團仍不死心,再次把目標轉向具有資產題材的傳產股:東元(1504)、遠百(2903),但卻意外燒出疑似涉嫌行賄原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的事件。
▲ 原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圖/記者劉昌松攝)
寶佳集團二件事 為人垢病
不過這個事件,在法人圈裡的看法卻是兩極。一位資深的外資操盤人說道:「寶佳集團作的事,不就是一般國外對沖基金在做的事嗎?」,「怎麼這在台灣是不被允許的事嗎?」。關於這次事件,我個人認為寶佳集團雖然本質上的確是在做對沖基金在做的事,但是有2個比較明顯的瑕玼。
瑕玼一、不該找勞動基金去做接貨的事
一般來說,法人若有意思把手上「大量」的股票進行出脫,本就會去尋求對應(合適)的下手,來進行承接。
在實務上有可能會洽詢該上市櫃公司,禮貌性地表示自己要出脫貴公司的持股,在不影響市場行情下,怎麼樣做會比較好。這時公司可能會出面承接或是幫忙尋求其他的可能投資方。
而這次寶佳找到對象,是比較敏感的勞動基金,再加上當事人過去曾有不良飲宴記錄,自然而然地會讓人聯想到可能會有的不法情事。
瑕玼二、寶佳集團在介入董事會失利之後,隨即出脫手中持股,讓人有不當炒股的印象。
唐楚烈先生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經表示,寶佳的介入是為了讓上市櫃公司有更好的經營績效,然而卻不甘於只做一個單純的大股東從旁監督,趁著股價漲多時獲利了結出場,難免讓人覺得寶佳集團總是刻意地大張旗鼓地說要插旗某公司,但卻行炒股之實。
▲ 勞動基金炒股案,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拘提到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問題根源:經營階層持股不足
由於本案已經進入檢調階段,對於是否真有違法就讓司法人員來判斷,我自認才疏學淺也非法學專長,但對於資本市場層出不窮的股權爭議(例如:早些年的矽品、三陽、農林,今年的大同、長榮、永大、東元……等),也看了不少。
我個人認為問題的根源,就在於原本的經營階層持股太少,公司派用極少的股權卻掌控整家上市櫃公司,甚至利用交叉持股的方法來掌控集團資源,賺錢的時候享受成果,經營失利時則利用減資來彌補虧損,也就是公司虧損的結果讓其他的股東來承擔。
這本來就不是一件符合公平正義的事,而在低持股的情況下,吸引了其他市場派競逐經營權,才在公開市場上收購委託書,打委託書大戰,看似聰明,但我始終認為總有一天會陰溝裡翻船。
▲ 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涉勞動基金炒股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支持主管機關推動ESG企業
再者,經營階層的持股不足,對於是否會用盡全力把公司經營好,有著極高的道德風險,自然而然地對於一般股民而言不是一件好事。
因此我個人認為,如果這個問題的根源沒有解決,未來隨時有可能會有另一個寶佳集團,在資本市場裡掀起滔天巨浪。
因此,站在投資人的角度上,除了考量公司的「獲利能力」之外,也要考慮公司的「治理能力」,這也就是主管機關推動「ESG企業」的目的,不是嗎?
註:ESG是Environmental(環境)、Social(社會)、Governance(公司治理)這三個指標的縮寫。主管機關積極推動企業在永續經營的理念下,要符合這三個指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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