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提醒,三倍券只能兌付一次,若已兌付又拿來買東西,此舉涉及詐欺。(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到12月31日,不過,現在卻發生台中有商家收到「已兌現」的三倍券,上頭還蓋有「新光銀行西屯分行」的櫃員收付章。對此,警方不排除有更多店家受害,已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新光銀行則回應,周一將調查釐清。
有店家11日在臉書發文說,「嗚~剛剛被騙了400元,趁著我忙碌之餘沒注意,沒良心的惡人拿了兩張兌換過的三倍卷來消費,各位請小心」、「真的很可惡,別怪我一直詛咒他。」對此,有網友直呼,「這個應該銀行要收回啊,怎麼會流出來,要報警處理」;店家則留言,「對啊!奇怪啊。」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到12月31日。(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而受害店家恐怕還不只一家。《中時新聞網》報導,在石岡賣檳榔的許太太說,11日下午,兩名年約2、30歲的男子上門說要買1500元的香菸,並問可否用三倍券;她一開始婉拒,因沒收過三倍券,但因對方強調「這等於現金」,後來勉強收下。
許太太事後攤開收下的兩張面額200元三倍券,原來已兌付過現金,背後蓋有「新光銀行西屯分行」的收付章,日期顯示7月28日;還有釣具行的統一發票專用章,消費日期是7月27日。
這下許太太驚覺受騙上當,損失400元,她也回想難怪對方要把三倍券「摺起來」,原來藏有玄機。對此,警方已調閱監視器追查這兩名男子。新光銀行則回應,相關兌換作業都依規定辦理,將在周一上班日調查釐清。消保官提醒,三倍券只能兌付一次,若已兌付又拿來買東西,此舉涉及《刑法》詐欺罪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