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與連鎖超市人妻店員發展婚外情,遭對方丈夫提告求償。(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醫師阿宏(化名)去年5月間於連鎖超市購物,認識人妻店員小妍(化名),兩人進一步展開婚外情,還在車上調情、發生關係。事後,小妍丈夫得知全情,氣得向阿宏求償200萬元。對此,台中地院日前審理後,判阿宏賠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妍與丈夫1993年結婚至今,育有3名子女,去年5月間認識常客阿宏後,展開婚外情,兩人不但曾將車停在超市停車場、路邊偷情車震,還互稱對方「老公」、「老婆」,並於對話中互傳「想妳」、「自己要吃飽飽」、「每天都想跟妳在一起」、「親愛的兩天沒看到你心裡面怪怪的」等親暱字句。小妍丈夫得知全情身心飽受煎熬,決定向阿宏提告求償200萬。
對此,阿宏承認確實有與小妍傳送該親密對話,但他辯稱一切僅是朋友間的玩笑話,無侵害小妍丈夫配偶權之意,另外小妍丈夫沒提出兩人摸胸部、親嘴等親密行為證據,也沒有需服安眠藥入眠的證明,縱使有侵害配偶權,他認為賠償金額應為15萬元。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不採信阿宏說詞,審酌小妍丈夫目前從事汽車修理工作,阿宏為醫師身分兩造情況後,判阿宏賠3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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