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噁心姐夫竟裝設可透過手機遠端觀看的攝影鏡頭,趁小姨子來家裡顧小孩偷拍,下場不僅和老婆離婚也得賠50萬元給前小姨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女子控訴,因為姐夫要到高雄出差,於是姊姊找她到家裡過夜幫忙顧小外甥。沒想到姊夫竟在住處浴室內裝設可透過手機遠端觀看的攝影鏡頭,女子在浴室內卸妝、沐浴全被看光光,造成她精神受大極大打擊,並求償60萬。經法官審酌認為50萬為適當;偷拍事件爆發後,憤怒的姊姊也與姊夫離婚。
小倩(化名)表示,去年4月4日至5日姊夫需要到高雄出差,於是姊姊邀約她到家裡幫忙照顧她兒子和過夜。沒想到浴室裝設可透過手機遠端觀看的攝影鏡頭。當天晚上姊夫並使用手機APP「DU RECORDER」以遠距方式觀看。
小倩認為自己是個潔身自愛的未婚單身女性,想說姊夫要出差來幫忙照顧他兒子,卻趁機會利用姻親關係、完全藐視姊姊及小外甥的家人情感、信賴感。也因為偷錄影事件造成小倩精神崩潰,事發後仍相當受傷想到還是會哭泣;更嚴重影響生活及朋友交往狀態,這樣的痛苦記憶難以抹滅。
小倩更指控姊夫犯後無悔意,一再藉詞遮掩,當案件審理時忍受二度傷害,數度回想及看到自己被偷拍的私密影片,內心屈辱,難以言喻,更害怕遭偷拍影片外流,只要一瀏覽網路就心生擔憂。
新北地院經查認為,姊夫完全踐踏親屬間最基本的信任、友善關係,審酌小倩為舞蹈表演者名下有存款,而姊夫事發時讓妻子相當憤怒及傷心也已經協議離婚;名下有土地、房屋、股票投資,判判賠50萬元為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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