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振興券懶人包。點圖放大。(圖/記者周亭瑋製表)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隨著2020年進入尾聲,「振興三倍券」的使用期限將至,若不盡快花用,就要淪為廢紙啦! 《ETtoday新聞雲》記者就幫讀者整理出懶人包,除了三倍券外,其他振興券的使用期限、方式、可用場所,也一目了然。
三倍券
使用期限:12月31日
可用場所:全國實體店家販售商品、服務皆可使用;網路、APP或傳真消費僅限藝文展演、體育賽事及旅遊商品的平台為限。
▲三倍券使用期限將至。(圖/記者周宸亘攝)
藝FUN券
使用期限:數位→12月31日/紙本→明年2月28日
可用場所: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場域、文化資產保存場域、工藝創作銷售場域、音樂、藝文展演空間文創園區、文創聚落、書店(出版社)、唱片行、樂器行、電影院、展會、市集、街頭藝人、藝文工作者、藝文展演預購票券電商平台。
動滋券
使用期限:明年1月31日到期
可用場所:運動場館、賽事、運動用品、電競商品。
客庄券
使用期限:12月31日
可用場所:全國11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指定店,包括餐廳、旅宿、零售、伴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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