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張榮發基金會」插手長榮人事案 「弟弟派」起訴再敗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張國明(圖中)今(1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介入改善基金會董事會改選。(圖/記者林淑慧攝)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張國明(圖中)曾召開記者會,痛批基金會董事會鍾德美。(圖/記者林淑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兄弟內鬨持續發燒!已故創辦人張榮發的二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不滿「張榮發基金會」插手長榮集團董監事改選,對基金會起訴,要求法院宣告基金會指派代表出席長榮集團臨時股東會的行為無效,一審判決2名弟弟敗訴,弟弟們上訴二審,高院二審15日還是判決弟弟們敗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而後大房的三個兒子為了爭產而分成兩派,其中「哥哥派」是長子張國華、楊美珍夫婦及柯麗卿、戴錦銓等人,「弟弟派」是張國明、張國華、與張聖皓父子等,2派間有不少訴訟糾葛。

本案乃因「張榮發基金會」(文教性質)與「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的共同董事長鍾德美,在2019年2月11日的長榮公司臨時股東會中,代表「張榮發基金會」行使表決權,在「本公司擬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提請選舉案」、「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限制,提請討論案」,投票給「哥哥派」。因此「弟弟派」不滿,起訴要求法院宣告鍾德美的董事行為無效。

一審認為鍾德美的行為並未違法、並未違反章程,駁回「弟弟派」之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為「弟弟派」起訴無理由,再度駁回。本案仍可再上訴。

此外,「弟弟派」也針對鍾德美當時代表「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行使投票權的行為,提出相同的宣告董事行為無效之訴,一二審也都敗訴,目前上訴第三審審理中。不過,「弟弟派」打算拉下「萬年董事長」鍾德美,先前針對2個基金會均提出改選之訴,一審台北地院已經於10月、11月,分別宣告鍾德美並非2基金會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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