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姓男子冒充女網友上網誘騙身材壯碩小鮮肉視訊,再藉故要求裸體聊天甚至手淫,竊錄受害者全裸影片後轉賣牟利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從事服務業的紀姓男子去年4月至10月間,冒充女網友在社群網站、Line與IG等通訊軟體針對男網友誘騙「裸聊」,專挑18至22歲身體健壯之小鮮肉為目標,騙取對方全裸或脫去內褲裸聊後,進一步要求受害人自慰,再以竊錄方式製成影片轉賣,遭桃園市警局刑大查獲後起出上萬個檔案、下載高達900G影片檔;桃園地院認為紀男年紀尚輕但手法卑劣,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地院指出,30歲的紀姓男子去年4月至10月之間,喬裝成暱稱「Ting」等辣妹暱稱,透過社群網站Tinder、LINE與IG,在網路上專挑18至22歲、身材健壯年輕男子為目標,誘騙男網友以視訊直播軟體將事前下載不明女子裸聊影像放給對方觀看,男網友自以為碰上好康紛紛落入紀之陷阱,紀要求男網友全裸或脫去內褲,甚至自慰等影片,但全程都被紀竊錄存檔。
紀將竊錄男網友自慰等影像分類,依照年齡、職業別等分別建立檔案,再上傳社交平台個人創作頁面,收取平台支付的訂閱費,或私下私訊賣家給予優惠,騙取不等費用,桃園市刑大科技偵查隊獲悉紀的詐騙手法後,向桃園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持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南投紀之租屋處搜索,起出上萬個竊錄檔案,另外在其電腦硬碟中還查出有3個備份硬碟,其中下載影片多達900G之多,不法所得達50萬元之譜,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紀男從事服務業,年紀尚輕卻不思正途賺錢,造成被害人憂心私密影片流傳,心理承受巨大壓力;法官認為,紀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被害人不願和解,且其為圖私利手段卑劣,不宜緩刑,以期能自我反省警惕,法官審結,依販賣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隱私部位之內容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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