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偷拍數百名女子,北院16日重判4年。(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被控在台大、北一女、中山女高等20多處地點,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學生,還依照拍下影像搜尋受害者IG,為影片分類「學生」、「素人」等,行徑相當變態,估計受害人數超過700人,檢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張男,受害女子得知遭偷拍,於審理期間痛訴「感覺像被強暴」,北院16日依妨害秘密等罪,判張男4年徒刑,其他得易科罰金刑共2年。
台大1名女清潔工,於2018年4月間打掃廁所時,發現馬桶前方沖水桿有針孔攝影,緊急向警方報案,才讓張男的變態行徑曝光;警方在張男電腦中發現多張偷拍照片、影片,張男更依「顏值」替受害者分類建檔,彷彿在替D槽內的A片分類,從最早一部片的時間來看,偷拍時間可能長達5年。
被害女子淚訴,一看到被偷拍的影片,彷彿自己被強暴,甚至對公廁產生陰影,常常憋尿到膀胱反覆感染、發高燒,精神上的傷害更是難以言喻,更有受害者寧願「不要知道被偷拍」。最可怕的是,張男至今仍未被收押,或許現在正有女子被偷拍,一想到張男可惡的行徑,受害者氣憤表示,「希望法官嚴懲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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