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也難管!貨運業「每年重大事故逾200件」 違規比客運多14倍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去年8月發生和致通運小貨車重大公路事故,司機員因酒駕、超速、無照駕駛,車輛失控造成在路邊打掃的3名志工死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指出,我國主管機關重視客運業監理,對於貨運業卻較為寬鬆,然而貨運業司機無照駕駛情形更較客運業多14倍,且車行無法掌握靠行司機行為,導致每年貨運業重大事故多達200件。

民國108年8月23日一輛和致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車牌號碼QAE-976之小貨車,晚間約2107時駛入桃園市龍潭區萊爾富物流中心進行疊貨作業,約於2219時開始送貨,並於隔日0434時送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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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輛完成送貨作業後,於大新路與大新路814巷交叉路口停留近2小時後駛離,約5分鐘後(0640時)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288巷與上竹路口,失控撞擊道路右側人行及停放路邊之4部自小客車,造成3人死亡,另4人受傷送醫。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指出,今年度的運輸安全關注議題就是「精進我國貨運業安全管理機制」。(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指出,今年度的運輸安全關注議題就是「精進我國貨運業安全管理機制」,調查該案發現,肇事司機酒駕、超速、無照駕駛,且管理系統發生失靈,不只貨運業者本身安全管理不周,主管機關的監理力道也有待加強。

運安會表示,多數車行都會雇用靠行司機,司機並非該公司員工,但卻可以公司職員名稱提供服務,盈虧歸屬個人,與公司無關。然而因司機過去的駕駛紀錄跟著車牌、並非個人,導致車行無法掌握靠行司機的駕駛行為,出車前也不如客運業司機,需檢查駕照、通過酒測等關卡才可出發。

運安會指出,由於客運業載運大量旅客,因此主管機關對於客運業管理力度較大,然而根據統計,貨運業的違規情形都遠大於客運業,相比客運業,貨運業在駕駛管理情形部分,駕駛無照或越級駕駛多達10倍、駕照遭吊扣卻仍駕駛為14倍;違規情形部分,酒駕失控為5倍、違反號誌標線為1.3倍;不良駕駛習慣部分,路口交叉撞為2倍、側撞為1.3被、自撞為2.8倍。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年終記者會。(圖/記者李宜秦攝)

▲貨運業系統失靈,每年重大事故不斷發生。(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表示,這些情形與靠行機制有很大關係,雖然這是市場機制,但有副作用,無法掌握司機個人行為,導致安全管理難以完備,車行連是誰在開車都不清楚,更無法掌握駕駛行為。

而監理機關也只管理車主,而非司機,司機違規紀錄會跟著車牌,也就是車主,導致主管單位無法掌握司機個人違規情形,且都會以書面資料與事後查核為主要管理方式。

運安會表示,貨運業需求逐年成長,安全管理重要性不亞於客運業,若仰賴駕駛自律,重大違規恐仍不斷發生,應透過政府法令監理、業者安全管理、駕駛安全駕駛多管齊下,降低重大事故發生機率,建議應建立職業駕駛人士顧及違規履歷制度,完備目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查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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