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調查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案遭質疑洩密,監察院已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對此,當時負責查案的前監察委員張武修16日表示,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接觸到這個檔案,並直指監察院管理檔案有疏失,希望檢調能夠釐清疑點,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2019年11月台灣團結聯盟在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公布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張武修、高涌誠針對「器官捐贈案」,約詢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訪談錄音與逐字稿,並陸續在YouTube發布11部訪談影片,引發監察院洩密疑雲。
時任監察院長的張博雅要求徹查,並由前監委高鳳仙主查,雖曾提交紀律委員會討論,但因缺乏具體事證沒有定論,直到第6屆監委上任後,又有外部人士向監察院陳情洩密案,因此才改由監委林國明、賴鼎銘繼續調查。
對此,張武修16日下午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至今我仍然不明白,即使我有這分檔案,檔案外流究竟對我有什麼好處?」記者會。委任律師羅閎逸表示,本案的主要調查者是張武修、協助調查者是高涌誠,而高涌誠先前已聲明自己沒有接觸到檔案,也讓張武修變成洩漏檔案的嫌疑人之一。
▲前監察委員張武修。(圖/記者呂佳賢攝)
羅閎逸說,僅管監察院日前說明,「只是移送事實,不是針對特定人」,但這樣的報導還是會讓社會大眾產生疑慮,尤其張武修擔任過監察委員,也算是一位公眾人物,此事已經對他的聲譽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有必要召開記者會還原事情經過,澄清社會大眾的疑慮,免得被弄成政治事件。
羅閎逸指出,依照過往慣例,在張武修約詢柯文哲後,調查官必須協助製作筆錄、錄音錄影,最後才將檔案輸入至電腦,並且列印成檔案交給監察委員,但張武修在約詢柯文哲後有12天不在國內,「調查官不知道在哪天把檔案送到委員辦公室,是不是約詢柯文哲的檔案也不得而知」,但張武修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接觸到這個檔案。
羅閎逸說明,張武修在今年7月底辦理離職手續時,就已經將公用電腦交還監察院,為了避免公事遭洩露或使用於其他用途,先前也都將檔案全部刪除,並且經過監察院總務處的驗收,過程沒有什麼瑕疵可言,「為何監察院說垃圾桶有這個檔案,張武修不得而知」。
羅閎逸強調,張武修確實沒有看過檔案,在其出國期間、離職之前除了秘書、財產申報專員等獲得授權使用電腦,「到底還有多少人用過電腦,他都不得而知」,且負責錄製的調查官、相關人員還做了多少備份,包括將檔案送給了誰、由誰經手也都不得而知,檢調應該釐清事實,還給張武修一個清白,還原事實的真相。
張武修則表示,錄影設備不是監察委員操作,都是由監察院的同仁操作,檔案就是監察院這個行政單位的資產,按照監察院的規定,監委要拿檔案都要經過申請,「可是這檔案從頭到尾我都沒看過」,他的秘書更不可能打開檔案,如果真的有收到也無法辨別是什麼東西,都要請檢調詳查。
張武修也說,他的辦公室每天進進出出很多人,監察委員不可能整天看著辦公室的東西,自己在卸任前也有交回所有東西,每一件都經過監察院都點收,今年8月1日後就不擁有監院任何東西,「怎麼4個半月後突然說有什麼,東西也不在我的手上,怎麼說跟監察委員有任何關係」,希望檢調能夠釐清疑點,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監察委員高涌誠。(圖/記者屠惠剛攝)
此外,監察院14日也發布新聞稿表示,8日召開院會時,針對紀律委員會提報的監察委員賴鼎銘、林國明調查「本院相關人員疑涉洩漏調查案件內容案」調查報告,作成決議「照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決議之建議通過」。
監察院說明,因監察院無司法調查權,本案部分事項仍待檢察機關偵查後才能釐清及確認,本案只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而非針對「特定人」移送,監察院已於12月8日將調查報告及相關證據函請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此外,高涌誠當天也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第五屆監委就「器官捐贈案」是由張武修主查,他是協助共同調查人,他不會特別接觸調查過程中的資料,本案即是如此,「所以本人調查過程中,從未接觸任何關於約詢柯市長當日會議的音檔」,所謂洩密一事,與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高涌誠強調,自己在第六屆紀律委員會的調查時以詳細陳述,他認為調查委員也完全釐清,這事情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且自認角色是證人、確認器官移植事實的人,而不是被調查者,自己完全沒接觸影音檔,且能夠接觸的人除了張武修之外還有其他人,「就算要移送,也大概輪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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