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有名董姓女子這個月3日到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報案,表示她前兩天下午,被同居女性友人帶回的陌生男子傷害,對方對他拳打腳踢到腦震盪住院,但她指控員警第一時間以「要指認才能受理」為由,沒有開出報案三聯單,一直到董女聯絡市議員黃柏霖的助理,才順利拿到報案三聯單,對此警方作出澄清。
▲董姓女子(左一)指控警方第一時間沒有開出報案三聯單。(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警方表示,當天員警見董姓女子報案,有詢問對方案情,不過董女第一時間沒辦法清楚說明,為了釐清案情,線上員警到董女的住處調閱監視器,並陪同她觀看住家大樓相關時段的錄影影像,但都沒有看到疑似入侵董女住家的男子身影,且在觀看監視器畫面時,董女突然表示身體不適需要就醫,員警見狀就請她先前往醫院,因此當下沒有開出報案三聯單。
5日上午8點多,受理報案的員警主動打電話詢問董女狀況,董女則回應自己還在住院中、不克前往,直到7日晚間7點多,董女確認她遭毆打的時間是2或3日晚間,並向警方表示她高度懷疑是同居的女友人,不滿與她日前口角後,遭她打了三巴掌,才提供住處鑰匙給陌生男子,害她被毆打。
三民二分局督察組長周春成指出,事後經過追查,針對董女指控員警對她說「沒有指認就不能受理」這句話,經調查受理員警並未說出這句話,不過受理董女案件的員警處理過程,沒有第一時間開出報案三聯單的確「有瑕疵」,被記一支申誡,值班幹部也連帶劣績處分。
▲遭董姓女子指控的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外觀。(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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