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女網友被發現…已婚男嚇歪「跳窗逃跑」 當場墜樓慘死!

▲▼山東男偷情被攔後由二樓跳窗身亡。(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山東男偷情被攔後由二樓跳窗身亡。(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山東聊城一家餡餅店的女員工去年2月離職後,在員工宿舍內與已婚男網友激戰。當時,兩人動靜太大,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後,男網友試圖離開時遭到阻止,直接慌了,竟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後不治身亡。先前,楊統朋遭控非法拘禁罪,獲刑10年6個月。近日,二審判決逆轉,獲刑6年。

據《紅星新聞》報導,案情顯示,王姓死者當時與該餡餅店前女員工在宿舍內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後,多次試圖逃離宿舍遭到阻止,並被腳踹、扇巴掌,約20分鐘後當場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慘死。

楊統朋妻子認為丈夫無罪,「丈夫阻止王男離開,是為了核查屋內是否有財物丟失;死者是自行跳樓,與丈夫行為無關。」

▲▼山東男偷情被攔後由二樓跳窗身亡。(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案發現場。(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法院認為,王男的死亡與楊統朋的非法拘禁行為具有因果聯繫。

12月初,山東省聊城中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判決書內容顯示,王男與女員工的行為有違中華民族傳統倫理道德;楊統朋制止二人這種違反道德的行為、詢問王男進入員工宿舍的原因是正確的,也是合理的,但非法限制對方的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行為,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之規定,構成非法拘禁罪。

判決書稱,王男的逃離行為是為了擺脫楊統朋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自救行為,翻窗逃走時發生死亡的後果與楊統朋的非法拘禁行為具有關聯性。但判決書又指,楊統朋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是自首,原審判決未認定楊統朋具有自首情節不當,依法應予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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