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回營區收假後,女友竟在租屋處內遭堂哥性侵。(示意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借住軍人堂弟的租屋處,竟趁堂弟收假回營時,在屋內性侵堂弟女友小美(化名)得逞,讓小美內疚到崩潰,最後才向男友坦承一切並報案。案經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吳男3年6月徒刑,上訴最高院今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7年6月11日晚間到堂弟及小美的租屋處過夜,當晚堂弟收假回營,屋內僅剩吳男及小美。沒想到,吳男凌晨1時30分爬上床,從後方摟抱小美,不顧對方說「不要」,將其壓制並拖到沙發上性侵得逞。
小美事後非常內疚,傳訊息給朋友訴苦「吳男工作又不穩定…所以他幾乎都來這裡,昨晚他沒回家…他又一直起來說睡不著,然後問我一些奇怪問題,他之後就說可以抱著我睡覺嗎,我說這樣不好吧,他說他睡不著,然後就抱我了,我都沒動,很像木頭,結果他就一直亂摸,我說不要,然後就…硬來」、「好煩,怎麼好愧疚好愧疚,想跟男友講,又講不出口…,感覺養一個野狼在家裡隨時會被欺負的感覺」。
小美男友證稱,女友同年月12日到14日情緒都怪怪的,直到15日一起吃早餐時不斷逼問,女友才哭著說被堂哥性侵,氣得帶女友驗傷報警提告。
▲小美事發後變得非常低落,不知道如何跟男友開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吳男到案坦承有和小美發生關係,但沒有強迫,「我愛撫小美身體、胸部時,小美沒反抗,只是笑著說不行,我進一步要脫她內褲,她有用手拉內褲一下好像要反抗,但沒有很用力」,並強調事後傳訊息道歉,是怕會影響堂弟跟女友之間的關係,但他與小美絕對是合意性交。
一、二審法官認為,小美陳述遭性侵的情節多次,內容大都相符,並無瑕疵可指,且無刻意誇大、明顯矛盾或不合常情之處,若非自身親歷此情,實無法憑空編造整個事件過程、細節,加上小美在偵查及審理中的證詞都依法具結,自應有相當之可信性。
法官指出,小美擔心被吳男攻擊,當下才沒有反抗,並非有意願與吳男發生關係,且小美遭性侵後不知該如何跟男友表達及處理,才會選擇暫時隱忍,屬於人之常情。
二審法官表示,吳男身為小美男友的堂哥,竟利用借住的情況性侵,滿足自己的性慾導致他人心裡創傷,且犯後否認犯行,沒有悔意,因此維持一審判決,依強制性交罪判吳男3年6月徒刑。據《聯合報》報導,吳男不服二審判決,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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