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雞農殺了朋友還假裝自己是目擊者報案,下場遭判刑18年。(資料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許姓老翁因與張姓友人時常為了養雞、賣菜等事起爭執,許男不滿張時常在其他友人面前罵他三字經,讓他心生不滿,5月間2人再度爆發衝突,許男竟持鐮刀朝張男狂砍11刀,隨後才假裝是目擊者到超商請店員報警。台中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他判刑1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與張姓友人同在台中市東勢區大甲溪畔一處農地工作,但兩人時常因種菜、養雞等事意見分歧,張男還曾用不雅字眼辱罵許,2人因此心生嫌隙。張男5月2日上午9時許又再度出言辱罵許男,引發對方不滿。
不甘受辱的許男5月3日凌晨5時20分許,便從家中帶鐮刀到農地等待張男,上午7時35分他等到張男現身便上前理論,雙方一言不合吵了起來,許男一怒之下竟持刀朝張男腰部、四肢等處揮砍,見張驚慌逃跑仍一路追砍,導致張男頭部、後背腰部、四肢受有11處銳器傷,失血過多坐倒在一塊大石頭上。
許男見狀,隨即將鐮刀藏到農地草叢中,將原本穿著的雨鞋換成拖鞋後,才騎著腳踏車到附近便利超商,請店員報警處理。警方獲報抵達後,通報救護車救援,但張男仍因失血過多到院前便失去了生命跡象,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雖然許男向警方表示,自己看到張男全身是血,就先去旁邊把雨鞋換成拖鞋,騎腳踏車報警。但檢方調查後透過其他證人所述的時序、許男衣物沾染血跡的方式,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事後許男坦承有與張男發生口角,但否認殺人,辯稱「我是為了除草才帶鐮刀到農地,當天我持鐮刀在雞寮旁除草,之後與張男爭吵,張很用力把我推倒,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就不記得了,等到我清醒時,張男已經坐在大石頭上流血,我就趕快騎腳踏車去便利商店,請店家叫救護車及報警,我不知道他的傷怎麼造成的。」
但台中地方法院勘驗證人說詞及各項事證後,不採信許男的證詞,依照殺人罪將他判刑18年,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車內輕生!彰化女疑「受不了高溫」奪門而出…蹲500m遠燙傷送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