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不到安眠藥,竟大鬧急診室,對警車吐口水。(示意圖,非當事地點/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輝(化名)今年4月26日凌晨前往醫院急診室請醫師開立安眠藥處方籤遭拒,竟當場撕毀病歷、檢傷單大鬧一番,被員警制伏後,還對警車吐口水。對此,台中地院日前依法判阿輝2月刑期,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輝因短時間內已於其他醫院拿過安眠藥,當時醫師判斷後,拒絕重複開藥,孰料,他一氣之下,竟撕毀自己病歷、檢傷單,並摔工具盒子、踢椅子。警方獲報到場後,趕緊將阿輝制伏,而阿輝不願說出名字,當場嗆「我叫什麼名字,乾你屁事」、「我絕對把你們都檢舉」,並在坐上警車後吐口水,將右腳抬高放在警車副駕座上,員警請他把腳放下,他竟回「警察不是有牌的流氓」。
對此,阿輝挨告後辯稱,當天服用安眠藥,無法控制個人意識,也自承是因為覺得醫師沒有醫德,警察執法過當,才會出現大鬧、吐口水洩憤等情事。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為阿輝還能清楚說明狀況,顯然意識清楚、邏輯思路清晰,足見其當時有正常思考能力,再加上員警盤查要求出示證件時,阿輝對答如流,熟知員警會用隨身小電腦查詢資料等情形,最終不採信曾男說詞,依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判阿輝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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