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被依法判3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是某間生活館的櫃台人員,但他與負責人共同容留女子「阿桃」(化名),在店內為不特定男客提供半套性交易服務,而阿傑與負責人還會從中收取傭金。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傑在桃園某生活館擔任櫃檯人員,而他與該店負責人,共同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之犯意聯絡,讓阿桃在店內為不特定男客按摩和以手撫摸套弄生殖器的猥褻服務。收費方式為每60分鐘1千元,其中600元由阿桃所得,而另外400元則由阿傑與負責人所有。
詭異的營業方式引起警方懷疑,遂喬裝成男客前往該處假意消費,而阿傑見狀後,將警方接待進2樓店內的包廂,並安排阿桃為其提供服務,而在按摩大約五分鐘後,阿桃就主動上前將警方褲子脫下,並用手撫摸其生殖器。
阿桃一出手後,警方立即表明身分,並當場將其查獲。對此,法官認為,阿傑的行徑已經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風氣,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最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素行等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他3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折算一日,扣案之感應磁扣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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