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保全偷吃女秘書,直接於公司廁所內發生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保全阿洪(化名)與同大廈女秘書小甜(化名)今年5月底展開婚外情,還將公司廁所當作「激戰場」,而阿洪妻子得知後相當崩潰,決定提告向小甜求償100萬元。日前桃園地院審理後,判小甜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洪擔任某公寓大廈保全,小甜為該大廈某管理公司的秘書。阿洪妻子主張,阿洪與小甜今年5月31日至8月17日間不當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此舉已嚴重破壞她的婚姻權、配偶權,因此要求小甜給付100萬元精神賠償。
小甜辯稱,去年4月間因工作認識阿洪,對方時常向她索取LINE、臉書帳號等聯絡方式,得知對方已婚便刻意保持距離,直到今年5月因工作需要,才將阿洪加為好友,而阿洪在此之後,常對她噓寒問暖,並告知她預計離婚一事,兩人僅在曖昧階段,並無阿洪妻子所指的不正當男女關係。
不過,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小甜曾告白阿洪「不管你是什麼樣的身份,從開始我就把鼻當男朋友看待呀!並不是以那種膚淺的肉體關係在一起的!」,2人甚至直接於公司廁所內發生關係,完事後阿洪曾傳「被吸到要升天」、「那都是我家子孫」,小甜則回「剛好大聲」、「褲子濕濕一直流出」等語。
法官認為,根據小甜、阿洪多段互訴情愫、露骨鹹溼之言詞,足認2人發生過肉體關係,已逾越普通朋友交往分際,最終不採信小甜說詞,審酌後判小甜賠20萬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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