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劉昌松/台北報導
知名球星譚傑龍遭色情詐騙,警方19日晚間逮捕32歲余嫌、39歲劉嫌,其中余嫌20日上午已經被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但涉及恐嚇取財的劉嫌卻因為「犯罪地」及「住所」均不在桃園,遭桃院以無管轄權為由駁回。
桃園地檢署20日上午將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台北地檢署隨後再度拘提劉嫌並展開偵訊後,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未禁見)。台北地院20日晚間9時許召開羈押庭,認為劉嫌涉恐嚇取財嫌疑重大、另涉及兒少性剝削罪嫌,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裁定劉嫌收押(未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劉嫌羈押。(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警方表示,余劉2人使用釣魚方式,假扮女生與被害人聊天進而相約視訊,未經被害人許可側錄影片除恐嚇被害人外,更上傳至色情網站牟利,其中有受害者未成年,因此全案屬於特殊敏感案件。
目前發現受害球星至少有20人,還有其他一般民眾受害,影片初步統計至少有60多段,另外也在2嫌的住處發現,疑似受害者的球衣以及束褲,多個行動硬碟3台及記憶卡,詳細案情仍要持續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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