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340巷內,10月29日清晨一排停放的機車突然起火。經查許姓台大研究生稱,和朋友喝茫經過該路過看見一輛外送機車後座露出毛線頭,才會好心拿出打火機幫忙燒線頭,不曉得會連燒6輛機車。事後許姓男子也與車主們達成和解,其中一名受害車主遭傳喚時還幫求情。台北地檢署21日給予他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且須繳交國庫3萬元。
據悉,彭姓、許姓台大研究當天夜晚和朋友喝酒狂歡,喝茫了從夜店返家,途中看到一輛停放該處的外送平台機車,後座外送箱露出線頭,許姓研究生因一時「好心」,就拿打火機點燃,不料卻因此造成火災。
他供稱從小就有看到毛線頭就要點燃的習慣,但他點燃線頭後,有留在現場看到線頭火熄才離開,真的沒想到線頭會死灰復燃造成火災。
檢方傳喚許男到案說明,他表示「自己看到線頭就會想燒掉」案發當天也是這樣,並澄清自己不是故意的。檢方再傳喚當中一名受害車主,他於庭上幫許男誠懇求情並說,「年輕人不懂事,他也很有責任感負責後續的賠償,再給他一次機會啦。」
檢方審酌許男已經和受害機車車主達成和解,毀損罪嫌予以不起訴;但公共場合點燃火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並須繳交國庫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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