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假意給頸椎受傷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女子搭車優惠,竟於車上強制性侵更拍攝裸露照片。(圖/CFP)
記者黃宥寧/新北報導
新北有名女子,因多年前車禍頸椎受傷並領有身心礙障手冊,且無法蹲下或施力。有次搭乘計程車時,司機稱「日後有搭車需求可聯繫協助給折扣」,女子考量有定期往返醫院回診需求,並當下交換LINE。不料過沒多久女子叫了他的車,卻遭帶往汽車旅館性侵並拍下裸照。前後4次性侵得逞,狼司機更恫嚇威脅女子,造成女子精神受到莫大痛苦,求償110萬。
根據判決書內容,2017年6月初花花(化名)搭乘計程車,司機阿財(化名)熱情好心的跟花花表示,往後有搭車需求可以找他,而且會幫她打折扣。花花想到自己因多年前發生重大車禍頸椎受傷,需要定期往返醫院回診,因此與阿財交換LINE通訊軟體,方便聯繫。
同年6月中,花花搭乘阿財計程車要回診,不料阿財竟沒有載往醫院方向反而開到人煙稀少處在車上強脫花花褲子,因花花頸椎受傷根本無法施力,努力反抗仍不敵阿財強壯力量,不但遭性侵得逞,更被阿財拍下隱私部位裸露照片。
▼司機阿財不但性侵花花甚至拍下她的隱私部位裸露照片,更威脅要上網傳出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6月28日花花在家中休息,沒想到卻接到阿財用LINE通話功能撥打過來的電話,一開始花花不想接電話,但沒想到阿財卻瘋狂撥打,最後接起來阿財直接破口大罵「不接電話、X你X,拎北照片都把你PO出去讓網路都知道」,甚至威脅花花「你現在馬上下來,不然你就會出事X你X」。花花心生畏懼只好下樓,豈料,上了阿財的計程車,又被載到旅館性侵。
花花前後遭4次性侵,阿財甚至說等他抓狂就會開車將花花撞死,甚至恐嚇「讓你們夫妻死在同一天」,就這樣被威脅半個月,花花精神崩潰,於是提告對阿財提出110萬賠償。
新北地院認為,阿財以不堪言詞恫嚇花花導致她心生畏懼,顯已不法侵害花花的貞操(性自主)、隱私及自由權,致花花精神上受有痛苦,審酌阿財現在沒工作,判賠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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