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化名)趁女友春嬌(化名)不在家時,於衣櫃內的棉被中偷走她50萬元私房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苗栗報導
男子志明(化名)因缺錢花用,竟將腦筋動到女友春嬌(化名)身上,一日趁女友出門時,偷偷將她衣櫃深處存放的50萬私房錢拿走。阿嬌當天傍晚返家後一見現金短少,嚇得急報警處理,事後才知到原來小偷就是自己男友。苗栗地院審結依竊盜罪判志明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志明與春嬌為情侶關係,2人一起租屋同居於苗栗市區。怎料志明僅因缺錢花用,今年3月16日下午2時許竟趁女友不注意之際,徒手拿走她放置在衣櫃上層、棉被深處的現金50萬元,接著再裝沒事直接離開。春嬌同日下午5點許返家後發現私房錢變少,緊張地立刻報警,萬萬沒想到原來竊賊就是男友。
苗栗地院審理時,志明坦承全部犯行,法官審酌他已與女友達成和解並賠償款項22萬1200元,且承諾所餘27萬8800元將以工作所得逐步償還,春嬌也已原諒男友,最後依竊盜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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