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時隔253天國內再現本土病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公布國內再增3例境外移入以及1例本土病例,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個案為案765(紐西蘭籍機師)接觸者,並公布案765活動軌跡,遍及天母新光三越、SOGO以及南崁好市多。
▲案765活動軌跡。(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18日、20日接連公布案760、765、766三名機師染疫,分別是本國籍30多歲女性、紐西蘭籍60多歲男性以及20多歲日本籍男性。最先確診的是女機師,後續調查這3人曾於12月12日同航班工作,航程均在密閉空間,時間長且有部分時間為無防護接觸(喝水、進食等),而由於紐西蘭籍機師於機上已有症狀,研判女機師、日籍機師都是在機上受其感染,為一起航空器感染事件,這三人總計匡列接觸者89人。
陳時中今日公布,今日新增本土為今(2020)年12月20日公布之案765友人(30多歲女性),由於案765疫調時表示無法回想確切活動史,且並未提及曾與案771接觸,12月21日經警政單位調查案765之活動軌跡,發現案765曾於12月7日至12日間與案771密切往來,故列為接觸者,同日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於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為釐清案765(外籍機師)於12月8日至12日間之活動史與接觸者,經衛生、警政單位密切調查個案活動軌跡發現,個案於上述期間曾有多處公共場所活動史(如附件),提醒曾於附件所列時段出入相關場所的民眾,請自主健康管理,12月25日前如出現相關症狀,應戴上口罩前往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經醫師評估是否採檢。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案765於疫調時未誠實告知接觸史及活動史,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相關檢驗、調查及處置;如確有拒絕、規避或妨礙之情事,衛生單位可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衛生單位已掌握案771接觸者共167人,其中13人列居家隔離,154人列自主健康管理,將全數安排採檢(21人檢驗中,146人待採檢),衛生單位已針對案771工作單位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另針對航空器群聚案,已採檢87人,其中3人確診(案760、765、766),78人檢驗陰性,6人檢驗中,10人待採檢。
據指揮中心資料,國內上一次出現本土病例為4月12日,本次將是時隔253天再有本土病例發生,所幸初步瞭解感染源明確,並非不明感染源個案。
指揮中心統計,國內目前累積769例確診,分別為675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2例航空器感染及1例不明;另1例(案5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627人解除隔離,其餘住院隔離中。
▲指揮中心記者會,衛福部長陳時中公佈案765國內活動軌跡。(圖/記者莊喬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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