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持鐵鎚打死唐女,除了遭判無期徒刑,民事還得賠償家屬1052萬餘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羿妏/苗栗報導
南投一名專營2胎放款的李姓女子不滿唐姓女債主向她追討近200萬的債務,2019年10月約唐女於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漁村談判,孰料,雙方起爭執後,李女竟拿出車上鐵鎚朝唐女頭部重擊40餘下,害唐女頭部失血過多致死。刑事部分判李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民事部分,日前苗栗地院判李女賠唐女家屬1052萬餘元,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李女與唐女原為朋友關係,2人皆從事2胎放款業務,因借貸關係爆發金錢糾紛,2019年10月2日凌晨2時30分雙方相約於白沙屯海邊談判,孰料,不到2小時,李女返回車上取出鐵槌,趁唐女不注意時,朝唐女頭部重擊40餘下,導致唐女失血過多身亡。然而,李女離開現場後,還跑去更改唐女的行動銀行密碼,藉此將存款8萬7000元全都轉入自己帳戶內。直到同日下午3時許,有漁民發現女屍,報警處理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才將李女逮捕。
▲李女本人。(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刑事部分,苗栗地院審理時,李女辯稱自己沒有犯意,惟法官發現死者傷勢都集中在頭部及顏面部,造成顱骨、顏面骨骨折,大量出血致休克性死,認定李女殺意堅定、手段激烈、惡性重大,依殺人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罪,判李女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中。
民事部分,唐女家屬另提民事訴訟向李女求償,殯葬費用31萬2700元、不當得利8萬7000元以及唐母、唐女3名子女各50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時,認為殯葬費用、不當得利求償有據,但精神撫慰金尚過高,應以200萬元為適當。
不過,法官查出,唐女4名家屬已分別受領犯罪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像是領有殯葬費20萬,唐母領有35萬精神撫慰金,3名子女則各領有20萬元精神撫慰金,因此扣除後,李女總共應賠償1052萬587元,並返還不當得利8萬7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遊覽車司機尾隨6歲女童…巷弄內性侵!求輕判喊:有誠意賠償但沒錢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