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確診者返國條件有機會放寬,圖為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海外染疫者返國條件有望放寬!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行規範,國人如果在海外確診新冠肺炎,返國條件之一為「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指揮中心專家小組已經送出建議,研擬將時間縮短為1個月且症狀緩解就可返國,將再由指揮中心拍版決定。
考量相關飛航安全、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風險,指揮中心今年6月發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
1、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
2、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知情人士透露,專家小組會議討論,考量新冠確診者發病約1個月已經培養不到病毒,幾無傳染力,建議修改條件,把發病日至登機日間隔時間縮短為1個月,且症狀緩解者,得以返國。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證實專家小組著手相關討論,並且把決議送到指揮中心,他說,最初訂規範當時相關文獻不足,現在已經有更多資料以評估是否可以縮短時間。不過現階段秋冬國際疫情嚴峻,是否會依照決議進行修改,還需要進一步評估,全案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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