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知名檢舉名人蘇大媽,因案判刑5個月確定,蘇大媽向台南地檢署執行科聲請分3期繳罰金。(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知名檢舉名人蘇大媽,因涉及1起侵入醫院滋擾案,被法院依違反醫療法與侵入住宅罪判刑5個月確定,蘇大媽於23日下午到台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向檢方聲請分3期繳清易科罰金15萬1000元,第1期繳5萬元,剩下以1期1個月方式,分2次繳清。
據了解,蘇大媽對這個被判決確定的案件頗有意見,接獲檢方通知於23日下午2時許到台南地檢署報到後,蘇女聲請易科罰金時,提出一些要求,使整個的程序一直到晚上7時才完成。
▲台南「蘇大媽」遭判刑。(圖/資料照/記者黃孟珍翻攝)
據悉,執行檢察官諭知蘇大媽被判5個月徒刑得易科15萬1000元罰金,因蘇女財務有困難,檢方同意讓她分3期繳清罰款,23日第1期交5萬元,而後約定1期1個月,分兩期要付清10萬1000元罰款,蘇女在繳出5萬元後,檢方諭知請回。
此外,22日下午,蘇大媽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檢方依法受理訊問。據了解,蘇女控告內容頗豐,檢方表示將進一步釐清其控告案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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