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2案纏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2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深夜10時50分才離開法院,搭車返回住處。不過,仔細看他的保釋條件,可發現除了要繳付1,000萬港元的保釋金、3名人士擔保各10萬港元外,還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且不得離開住所、不得發表任何文章或在社群媒體發布訊息等。
▲黎智英以1千萬港元交保,深夜離開警局。(圖/路透,下同)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連續被拒絕保釋,22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後獲得法官批准。
黎智英獲准保釋後,控方律政司隨即表明會在7日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2)條,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並要求法官維持羈押黎智英,但法官卻以他沒有這權限而拒絕受理。
深夜10時50分,黎智英才步出法院,上車後於11時10分回到住處。據悉,黎智英是違反港版國安法中,首名獲准保釋的被告。仔細一看他的保釋條件,發現非常嚴苛,等候明年4月16日出庭。
除了繳付保釋金以外,黎智英的保釋條件還包括,「不可從事任何請求要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不可以紙本和在社群媒體發表文章」、「不得接觸外國官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訪問」、「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不得離開住處」、「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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