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犯詐欺案於中國服刑,其母為救人卻反遭詐騙259萬餘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謝姓男子2016年6月間於柬埔寨犯下詐欺罪後,遭遣送至中國審判、服刑,而其同夥劉姓男子向焦急的謝母以「可幫忙找辯護律師」等理由,藉此騙得現金259萬3080元。事後謝母得知遭騙,氣得提告求償,日前法院判劉男全額賠償,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2016年6月因詐欺案,遭遣送至中國審判、服刑,孰料,劉男見有機可乘,從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間,透過同夥「小真」聯繫謝母,聲稱其在中國有認識的人可以幫忙,請律師到中國為謝男辯護,因此要支付機票、行賄中國法官、轉交生活費給謝男於獄中使用、賠償被害人。謝母聽聞後心急如焚,信以為真,遂透過郵局轉帳111筆,面交1筆的方式,交付劉男共259萬3080元。直到2018年6月27日謝男返台後,謝母得知遭騙,氣得報警提告。
對此,刑事部分,劉男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民事部分,橋頭地院審理時,劉男未到場辯論,而法官根據刑事確定在案,以及謝母提供之證物,判劉男得全額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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