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從菲律賓入境高雄的20歲女子約同事吃火鍋,不料事後前往醫院檢驗後確診新冠肺炎,衛生局對此向她開罰新台幣1萬元。消息曝光後引發批踢踢上討論,有鄉民認為該女子「不自費篩檢」就沒事,結果衛生局卻還要開罰。另外也有鄉民認為在「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中就有明確指出,無症狀仍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兩派鄉民看法大不相同。
▲高雄有居家檢疫的民眾仍外出與同事一起用餐 。(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指出,該名20歲女子上(11)月底自菲律賓返台,隨即依規定進行14天居家檢疫,期間沒有出現任何症狀。12月10日檢疫期滿後,同時也依規定到醫院進行自費篩檢,並要再進行為期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不過未等二次採檢報告結果出來,就於當日外出與9名同事聚餐吃火鍋,時間長達1.5小時。
▲批踢踢對於「高雄吃鍋確診」挨罰1萬看法不一。(圖/翻攝批踢踢)
高市衛生局表示,這由於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前往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不僅未戴口罩還與同事近距離共桌、共鍋用餐,這個行為不僅可能造成同事及他人的健康危害,同桌接觸的9名同事亦暴露於病毒傳播的風險中,衛生局除立即匡列密切接觸者安排居家隔離14日,針對該名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趴趴走吃火鍋的民眾,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整。
對此批踢踢有鄉民認為,居家隔離14天結束後無症狀自費篩檢,結果確診還要被罰「根本獵巫」、「就是罰你沒事去自費篩檢」、「看到這個 被罰得更冤了」、「那憑什麼開罰?開罰她自費檢驗確診?」
▲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明確規定,自採檢醫院返家後,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圖/翻攝疾管署網站)
不過也有鄉民認為,在「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第三點就有明確指出:如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外出時,請一定嚴格遵守全程佩戴醫用口罩。另外第七點也註名「自採檢醫院返家後,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如未確實遵守,將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67、69 條處新臺幣 6 萬至 30 萬元或新臺幣 1 萬至15 萬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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