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赴監察院聲請人權保護 嗆衛福部食安法就是「食品國安法」

2020年12月25日 11:32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醫師蘇偉碩長期發表反對萊劑言論,遭衛福部認定散播不實消息,函文警政署告發違反《食安法》,蘇偉碩25日上午親赴赴監察院陳情,向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蘇偉碩表示,在自己還沒有接到警察通知書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的法律存在,「現在我感覺到這條根本就是一條食品的國安法」。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組成律師團陪同蘇偉碩到監察院向國家人權委員會聲請人權保護。(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組成律師團,陪同蘇偉碩向國家人權委員會聲請人權保護。(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日前組成律師團,25日上午陪同蘇偉碩親赴監察院陳情,向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

蘇偉碩表示,言論自由不應該只有保障特定人士,有些人擁有比較高的職位,例如政府官員常常講錯了話沒有負責,可是老百姓好像講了一點話,政府就要用放大鏡、顯微鏡檢視,甚至連衛福部長陳時中都脫口「如果見解不同就法院見」。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組成律師團陪同蘇偉碩到監察院向國家人權委員會聲請人權保護。(圖/記者李毓康攝)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偉碩直言,這樣就是侵犯人權、要讓老百姓感到害怕,自己的確在過程中也曾經覺得害怕,但害怕的不是因為自己說錯了什麼,而是為什麼衛福部、政府不願意就萊豬的健康問題,大家在科學上好好坐下來討論,更令他感到害怕的是,對於其他認為萊豬造成人體健康影響、主張萊豬就是毒豬的人,是否也會因為這個案子,從此不再對政府提出不同意見。

蘇偉碩指出,在自己還沒有接到警察通知書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的法律存在,「現在我感覺到這條根本就是一條食品的國安法」,人民針對食品安全政策提出言論,「政府不喜歡時,他就可以用這條食品國安法來對付你」。

蘇偉碩說,今天恰巧是行憲紀念日,憲法所載的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不應該只是可以出版而已,而是應該讓人民在發表、出版、構思一個還沒被人接受的學術想法,即使是天馬行空、不合常理也可以無所畏懼,而且講出來後可以跟大家自由討論,即使有人存有不同意見,也可以無所恐懼地在民主自由的社會中試著追求真理。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組成律師團陪同蘇偉碩到監察院向國家人權委員會聲請人權保護。(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偉碩向監察院陳情。(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偉碩強調,立法院24日通過9項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連執政黨立委自己也不敢同意,他相信如果沒有黨紀處分與總統府、行政院的壓力,行政命令無法在立法院通過審查,國會議員表達選民的意見時,內心都有非常大的恐懼,連只是投下棄權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等人,還要自己說明為什麼沒有跟著黨的意志下去走,「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蘇偉碩也提及,自己在30年前就跟著現在的執政黨,在街頭上抗議、遊行與參加演講,當時內心對他們非常崇拜,「因為他們做我們不敢做的事、說我們不敢說的話」,當時父母要求他不要談政治、不要參與政治,「結果到了今天我媽還是跟我講一樣的話」。

蘇偉碩表示,國人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放心的吃豬肉了,如果連討論的自由都被剝奪,我們的國家就不會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也不堪稱有人權,這是他的看法也是感慨,雖然恐懼害怕還是要想辦法克服、把事實真相說出來,「我不會讓國家機器,用這樣的食品國安法鎮壓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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