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律師涉嫌幫助吸金集團鑑證露營車投資吸金遭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子吳國昌因以「投資露營車」等專案,對外吸金24億元,已經被高院更一審判刑12年,法院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民眾會受騙,主要原因是包括江東原、葉大慧、魏君婷3名律師,會協助簽署鑑訂契約書,法官主動告發3名律師後,台北地檢署25日依違反《銀行法》的幫助犯罪嫌疑起訴,並請求法院沒收3人共近200萬元收入。
中信昌國際公司負責人吳國昌,從2005年起,對外招攬投資「露營車售後租回」,以及「嘉義、金門旅館預定地售後租回」等專案,以保證買回還本、最高年利12%等高分紅吸引民眾投資,還大陣仗在桃園、新竹、台中、台南設立分公司,讓投資人相信錢景可期,加入投資,但實際上這些專案從沒有實際施行,就連土地買來也只是拿去抵押融資。
前後有上千民眾受騙上當,吳國昌因吸金24億元,一審由台北地院判刑14年的同時,法官也發現,民眾會相信這些投資專案,是因為有江東原、葉大慧、魏君婷3名律師在簽約時見證,主動告發3律師也涉嫌不法,目前吳國昌涉案部分更一審改判12年,目前更二審中。
江東原、葉大慧、魏君婷承認有幫忙鑑證,但是否認知道吳國昌違法吸金,檢察官林達認為,3名律師都是專業人士,應該要知道短期內幫忙鑑證上千份契約,代表必須有足夠的露營車數量、旅館用地,卻完全置之不理,每簽1分鑑證就收取1000元,讓吳國昌可以拿著律師見證向外宣稱是合法投資,估計江不法所得23萬1000元、葉129萬8000元、魏143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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