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台南地院,晚上在台南麻豆區代天府廣場,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現在有近150位民眾參與。(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司法院為宣導國民法官法新制,25日晚上6時至9時,在台南麻豆區代天府廣場,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現在有近150位民眾參與。
本場活動是由司法院主辦,台南地院承辦,是第1場在廟口舉辦的宣導活動,首先由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台南地院院長董武全主持開幕儀式,並由台南地院陳欽賢法官擔任審判長,以及邀請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的學生擔任職業法官,書記官,檢察官,被告及律師等角色,並從100多位現場民眾中,以電腦抽籤方式抽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再由3位職業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共9人組成國民法官審判庭。
25日的案例是:鄰居因垃圾放置地點發生口角糾紛,本案被告持刀刺入鄰居肚子,而遭檢察官起訴殺人未遂罪。審判庭先對被害人等人以證人身分進行交互詰問,再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辯論後進行評議,國民法官法就評議係規定:有罪之認定應包括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決定之,否則應無無罪之認定;就科刑決定之事項,則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今晚的國民法官審判,庭依上述規定進行評議結果認定成立傷害罪,並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5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被害人支付新台幣30萬元損害賠償,扣案之水果刀1把沒收。
這次活動藉由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之方式,讓現場民眾體驗國民法官法庭的審理、評議及判決過程,因為本次案例非常生活化,且擔任審判長的陳陳欽賢法官審判經驗豐富,完全掌握整個程序的進行,又能夠適時說明國民法官新制的相關規定,即使沒有被抽到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也都對於即將於112年正式實施的國民法官新制,有相當的瞭解,以及正確的認識,可說是相當成功的國民法官新制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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