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一日與妻上摩鐵時,突收到小三沈姓女子撥電話來攤牌「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沈姓女子因工作業務認識了人夫邱姓男子,2人交往成為情侶後多次發生性關係。邱男今年決定斷開與沈女4年多的外遇情,沈女知情後,一氣之下竟趁邱男與妻上摩鐵時撥電話嗆聲,甚至傳訊正宮,「這男人我用5年了…這5年都讓妳用我用剩下的」等語。邱妻聽完當場傻眼,怒蒐證提告。桃園地院審結判沈女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
邱男與妻原本在同間上市公司上班,不料邱妻跳槽後,邱男便與公司工程底下的包商人員沈女搞曖昧,2人於2015年底開始發展外遇關係,期間沈女都稱邱男「老公」,而邱男為了掩飾偷吃,也將手機內小三的暱稱改為「阿拉丁神燈」。
邱男今年開始漸漸疏遠沈女,想斷開與她長達5年感情。沈女發現自己遭冷落後,6月初氣得趁邱男與妻上摩鐵時,直接打電話攤牌,事後更傳訊嗆聲正宮,「我跟他雖然幾次吵要分手,但還是在一起5年。我們個性一樣喜歡追求刺激,公園、路邊、家裡床上、車上,數不清的汽車旅館,甚至連他開車,所到之處隨時隨地都是我們恩愛的場所。」接著更直言,「我們五年的感情不高調……這男人我用5年了。這5年都讓妳用我用剩下的,妳要繼續用就好好的使用」等語。邱妻聽完瞬間崩潰,開始蒐證老公外遇的錄音及與沈女的LINE對話紀錄,上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庭上沈女坦言,最初不知邱男已婚,是對方百般追求、呵護關心,她才答應交往,且2人中間數次差點分手時,邱男一再挽回,還向她保證,與妻婚姻出問題並不是因為她的出現,要她不用內疚。最後沈女強調,就算她這些年工作並不穩定,仍常常拿錢給邱男,自己才是這段感情中最大的受害者。
桃園地院審理時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邱男與沈女常互相示愛告白,又女方自承有與邱男發生關係,法官認為她行為顯然已逾越一般朋友間的關係,侵害邱妻配偶權屬實,審結衡量雙方財力,判沈女須賠償正宮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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