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發生後,主管單位第一時間咎責肇事的台鐵司機員尤振仲,直指是因超速釀禍。(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正「鐵路行車規則」草案,針對行車人員新增規範,包括執勤前須通過酒測、訂定駕駛員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另外應比照捷運系統,在火車駕駛室加裝錄音錄影設備,若發生行車事件或事故時,可以比對資料,保護駕駛,以避免被誤解。
交通部指出,過去曾因未經同意者進入駕駛室,司機員因此分心導致行車事故,因此規定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駕駛室,而目前台鐵系統僅阿里山林業鐵路於駕駛室裝置影像記錄器,但鐵路行車運轉攸關旅客安全,因此草案新增規定,將於台鐵列車駕駛室加裝錄音錄影設備,以便主管機關事後查核。
交通部表示,目前臺北大眾捷運公司已於列車駕駛室內裝設影像監視器記錄駕駛臺之裝置、桃園捷運公司於駕駛室內裝設影音監視器記錄駕駛臺之裝置、高雄捷運公司輕軌系統於駕駛室內裝設聲音紀錄器。JR東日本鐵道公司於西元二零一八年夏季開始,為提升安全措施,也陸續於在來線通勤電車駕駛室內安裝攝影機。
▲交通部公告鐵路行車規則修正草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於駕駛臺操作情形之影像及駕駛室內各種聲音內容,包括駕駛員與其他人員之間的對話(如操作程序、緊急處置等)、駕駛室內的警告聲響及其他聲音(如環境聲音)等,可用來釐清發生行車事故事件時當下駕駛室内之操作情形與事故之關聯,並保護駕駛避免被誤解咎責之佐證參採。
另外草案也規定,鐵路機構應對行車人員施予訓練、管理及考核,並針對行車人員值勤之必須遵守事項及限制訂定值勤作業規定。鐵路機構於行車人員執行勤務前,應實施酒精濃度檢測,並由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交通部查核。
行車人員值勤過程中如因身體不適影響勤務之執行時,鐵路機構應採必要之運轉調度、人員更替或醫療救護等措施,必要時停止執行勤務,以維行車安全。鐵路機構應訂定駕駛人員及行控人員自主健康管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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