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黃先生指控,母親過世之後留下的200萬遺產,同母異父的弟弟妹妹們自行前往提領,郵局當時沒有發現繼承人為3位,就讓他們領走所有錢。郵局則回應,當時文件上只有2名繼承人,作業沒有疏失。
▲黃先生指控郵局疏失,讓弟弟妹妹領走母親遺產。(圖/東森新聞)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黃先生指出,母親在5月過世之後,同母異父的2名弟弟妹妹瞞著他,成功拿走了200萬元,一直到7月才告訴他。他認為,這是郵局作業疏失,沒有發現繼承人為3位造成的。
「因為我們當時去問,他也說這個東西要三個人簽名,三個人的印章才可以領錢。」黃先生指控,郵局當時沒有仔細審查,也沒有檢查國稅局完稅證明,就讓弟弟妹妹提款。
板橋港尾郵局副理沙姍姍回應,這對姊弟帶到郵局的完稅證明跟戶籍謄本上,繼承人都只註明為2個人,因此才依照規定辦理,直到黃先生前來反應才得知,原來還有一名前夫的兒子,目前已盡力協調。據了解,其中一名弟妹已匯款60萬元給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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