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夫知情妻子外遇後,當場氣得全身痙攣、送醫治療,事後提告獲賠40萬元。(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薛姓女子婚後僅1年就出軌,與公司謝姓男同事搞曖昧,2人不僅時常在LINE上互相告白,還多次利用午休或下班時間至附近摩鐵開房間休息,且前後總計發生5次關係。薛夫第一時間知道自己被戴綠帽時,一度氣得喘不過氣、全身痙攣,當場被送醫,事後他怒蒐證提告。桃園地院近日判決出爐。
薛女2018年5月間與夫結婚,怎料婚姻才經營1年就出問題,她2019年9月至11月間,竟與同事謝男談情說愛,除了在LINE上肉麻露骨對話外,2人還多次利用午休或下班時間至附近數間摩鐵開房間,同年11月16日更相約北投泡溫泉,前後總計發生5次性交行為。
薛夫同月24日知道老婆出軌,當場發生呼吸急促及全身痙攣的狀況,立即被緊急送醫,後來因受有極大精神壓力,崩潰之於也趕緊蒐證,並上法院向小王提告求償60萬元。
法庭上,謝男辯稱自己並沒有與人妻發生關係,一切都是薛夫自己臆測的,同時更指出,薛女婚姻早有問題,薛夫曾因吵架將住家電動門斷電,限制妻子自由;另也曾發生薛夫駕車自撞,卻怪罪薛女在副駕駛座睡著並到處宣揚,導致薛女身心受創,只能跑來向他訴苦。
謝男再稱,他會跟薛女保持聯繫是因對方表示正在「談離婚」,故他才不再避嫌,且據他所知,薛夫不斷騷擾、暴力脅迫老婆的行為,已經法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且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薛夫年初曾聯絡他,並恐嚇「我會直接到你公司把你從辦公室內揪出來揍到半身不遂,這樣我也爽」,致他上班時間戰戰兢兢,無法專心於公事。
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從薛女與謝男間的對話,可知2人互表愛意、思念、談論性行為過程的露骨煽情內容,堪信與彼此確有交往熱烈,期間發生性行為,行為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同事間正常相處之分際,故審結衡量雙方財力,認為小王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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