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讀性暴力讀本「象爸爸著火了」,意外抖出阿嬤、阿嬤男友人的恐怖狼行。(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11歲女童小花(化名)與9歲妹妹小草(化名)2017年7月間,遭阿嬤及阿嬤廖姓友人以「給予零用錢」為由,強行猥褻得逞,直到小花看完性暴力讀本「象爸爸著火了」,向老師表示「我也有」,全案因此曝光。對此,一審廖男、阿嬤分別被依精神狀態處「心神喪失」、證據不足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審理期間廖男身亡,判公訴不受理,而阿嬤則因罪證不足獲無罪。
判決指出,阿嬤平時小花與小草同住,負責照顧、教養之責,孰料,2017年7月起,卻多次以強硬態度、廖男會給零用錢為由,引誘小花下樓,並要求小花坐在廖男大腿上,讓廖男伸手撫摸小花私密部位,前後猥褻3次,給零用錢共2000元。
誇張的是,同年9月廖男竟改對小草下手,在某次獲得女童阿嬤同意後,騎車載小草外出買糖果途中,趁小草坐在機車前方,伸手進裙內撫摸小草私密部位,猥褻得逞;2018年1月,阿嬤再以同樣方式要求小草下樓,站到廖男面前,讓廖男拿出700元後,可撫摸小草的私密處,藉此滿足其性慾。
直到2018年9月18日小花於校內接受個別輔導,聽完老師導讀性暴力讀本「象爸爸著火了」,喊出「我也有」,老師進一步了解、詢問小花後,由學校通報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廖男、阿嬤皆遭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中地院審理時,廖男因極度重聽、腦部腹腔手術、失智、不良於行等症狀,過程幾乎無法表達任何意見,狀況達「心神喪失程度」,另外也查無證據顯示阿嬤、廖男犯行,因此2人獲無罪。
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廖男今年9月12日死亡,因此判公訴不受理,而阿嬤部分,則因小花、小草指述不同,檢方未提更多積極證據,審酌後仍判阿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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