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曾與劉薰愛交往,被起底是「飯局業務」,疑似不滿富商說他壞話,夥同蔡瀞瑢仙人跳,前後榨了富商800多萬。(圖/翻攝臉書)
記者羅志華、徐愷昕/台北報導
男子李庠岑曾與女模劉薰愛交往躍上媒體,後來被起底是「飯局業務」、不時在臉書上找伴遊妹,他於2016年間夥同曾上《國光幫幫忙》的混血辣模蔡瀞瑢,對王姓富商仙人跳共詐得800多萬元。刑事部分,北院先前依恐嚇取財罪,判蔡瀞瑢1年、李庠岑6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本(12)月9日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李庠岑及同夥3人須賠償王男844萬元,而蔡女因王男獲撤告得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蔡瀞瑢為泰雅族、日、荷混血,本案仙人跳於2017年遭媒體揭露後,她立即在臉書上撇清,稱會參與是受李庠岑欺騙,更否認與他是男女朋友關係,澄清從頭到尾沒有犯案意圖,於審理中也辯稱,是受到李男利用才會約富商出來,根本沒想到他們會拿電擊棒恐嚇取財。
▲上過《國光幫幫忙》混血模特兒單元的蔡瀞瑢,參與李男對富商仙人跳,北院依恐嚇取財共犯判刑1年。(圖/翻攝臉書)
據判決,李男向蔡瀞瑢抱怨某王姓富商在外講他壞話、要求旗下小姐別再跟他合作,請蔡女將富商約到飯店,富商於2016年4月4日到飯店與蔡女碰面,不料才正準備「開心」,李男卻突與另名男子衝進房間,並大聲喝斥「叫我女朋友脫光給你看,什麼意思啊!」、「為何要挖我的妹妹、斷我財路?」,同時更啟動電擊棒發出「吱吱」聲響,整個過程全被李男拍下來,富商深怕影片外流,事後給了460萬。
後來李男又以索討仙人跳同夥跑路費為由,再向富商討得174萬元,且就算同夥因他案遭羈押,李男仍沒放過富商,又稱同夥的小弟寄來顆土製炸彈,再索討1200萬,富商之後又給出200萬;而李男又於2017年3月間,在微信貼出富商個資,並恐嚇道「你真的惹到瘋子了」、「當沒人能聯絡到我時,就是你該寒(台語「害怕」的意思)的時候」,富商情緒崩潰,向警方報案。
蔡瀞瑢於審理中表示,她只是照李男教的,向富商稱「不想再幫李男做傳播經紀」,強調李男在旅館時,雖裝出一副罵女友的樣子,但她跟李男並不是男女朋友關係。
刑事部分法官認為,李庠岑犯恐嚇、恐嚇取財等犯行證據明確,判刑6年、其中6月可易科罰金,而蔡瀞瑢在案發時,全力配合李男的「劇本」,共同使富商陷入窘境,依恐嚇取財共犯,判她1年徒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9日判決出爐,指出李庠岑與同夥2名男子應連帶給付王男3次遭勒索的錢財(分別為460萬、174萬及200萬),另李還需單獨支付王男10萬元精神慰撫金,4筆加總總計844萬元;至於蔡女,因獲王男撤告得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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