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學約小妍跑步,以借廁所名義,於小妍租屋處猥褻對方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阿學(化名)2019年7月7日晚間約前同事小妍(化名)出門跑步,結束後以借廁所名義,進到小妍租屋處內,怎料,他竟趁機強行撫摸小妍胸部,猥褻得逞,所幸小妍及時向外求救,才脫離險境。日前新北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將阿學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當天阿學與小妍跑完步,載小妍返家途中,以借廁所名義,進到小妍家中,怎料,一進去他先將小妍強行拉回房間內,並關房門,接著摀住嘴巴、以身體壓制小妍,強行撫摸胸部,猥褻得逞。所幸當時小妍曾以腳勾住門把,開啟房門,大喊「強姦!」「誰來幫幫我!」等語,兩名室友聽聞呼救聲,趕緊前來查看,並聯絡房東,報警處理,小妍才順利獲救。至於阿學則是鞋子也沒穿,便倉皇逃離現場。
小妍提到,兩人跑步後有去吃飯,也喝了酒精濃度約0.5%的水果啤酒,但意識清楚,由阿學載她回家;起初她得知阿學欲借廁所時,她沒有打算讓對方到租屋處,覺得「可以去超商或附近網咖」,但阿學則稱「外面借廁所很丟臉」,硬要到她家,怎料,當兩人獨處一室時,她認為有危險準備走出房門之際,卻遭阿學強行壓制在地,撫摸胸部猥褻。
小妍室友則證稱,當晚原本快睡著時,聽聞有人喊「強姦」、「誰來幫幫我」,聲音很大聲且急促,趕緊先打電話給住樓下的房東,接著聽到很大的關門聲,撞到牆壁的聲音,上前查看,小妍神情慌張,哭著且情緒激動地表示「差點被強暴」。
阿學否認猥褻,辯稱當時他因一瓶紅酒與小妍發生爭執,情緒上來才會推倒小妍,而他看小妍激動求救的模樣,迅速離開現場,也是希望她不要再亂喊。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證詞,不採信阿學說詞,另考量小妍沒有意願和解,曾表示「我不缺這些錢,我不願意為一點點錢,而讓刑度為有利被告之考量,希望從重量刑」等語,因此審酌後依強制猥褻罪,將阿學判刑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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