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爹醫院廁所內性侵乾女兒,法院依法將他判刑7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苗栗一名57歲男子阿義(化名)利用乾女兒小妍(化名)對父愛的渴求,竟與對方在住宅、醫院廁所內2度發生性行為。獸行會曝光是因為,小妍母親察覺,女兒去廁所卻遲遲未歸,找人卻目擊小妍與阿義同在廁所內,小妍還將褲子拉上,決定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法將阿義判刑7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義認了女兒的國小同學小妍為乾女兒,並對她照顧有加,小妍則是因從小父母離異,由媽媽前夫的母親(稱其為阿婆)撫養長大,也將對父愛的需求投射到阿義身上。
沒想到阿義明知小妍年幼,2019年3月上旬,竟然在小妍阿婆的住處客廳內,與小妍發生性行為;2019年5月7日又趁著去醫院探視車禍的小妍母親的機會,在醫院廁所內與小妍進行性交。
整起事件會曝光是因為,小妍久久沒有返回病房,其母發現不對勁,到廁所找人卻撞見2人在廁所內,目睹女兒將褲子拉起,阿義則匆匆地從廁所離去,與家人討論過後,小妍母親決定報警處理。
台中高分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從事園藝工作的阿義已57歲,具有相當的生活經驗、社會歷練,與年僅11歲的小妍年紀相差甚鉅,竟利用對方年幼識淺、家庭破碎,對著阿義尋求父愛的高度情感依附,便與小言發生性行為,行為非常可惡,依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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