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曹姓男子竟利用女同事墮胎,恐嚇嬰靈纏身,多次性侵得逞。此為示意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曹姓男子去年4月間得知女同事小白(化名)曾墮胎,竟謊稱小白遭嬰靈纏身,必須與他發生關係,才能趕走嬰靈。小白因害怕,一開始允諾配合,卻遭曹男拍裸照、當成洩慾工具,小白後來查知曹男惡意,不僅拒絕還拿防狼噴霧自衛,結果還被曹男硬上,1個多月內就被侵犯5次。一審將曹男重判7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9日仍判曹男7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曹男去年4月間得知小白曾墮胎後,就恐嚇小白說她被嬰靈纏身,曹男更對她說:「嬰靈告知他,必須與小白發生性行為始能化解。」小白心生恐懼,配合曹男到汽車旅館中。曹男說如果要解決嬰靈,必須小白脫去衣物,還說嬰靈在一旁監督看著。小白配合脫衣後,曹男假意在小白胸部及後背畫符咒,並隔著內褲以下體磨蹭小白下體,強制猥褻得逞。
隔了幾天,曹男又將小白找到汽車旅館,說要解決嬰靈就必須跟他發生關係。小白拒絕,曹男動手毆打小白,並強脫褲子性侵得逞。小白入睡後,曹男以手機偷拍小白下體6張照片。又過了幾天,曹男竟傳送小白下體照片,並以解決嬰靈為由,逼迫小白在發生關係,總共藉此性侵得逞4次。
等事發後1個半月,小白對於曹男的行為已經深感厭煩,曹男再度逼迫小白發生關係,小白這次帶著防狼噴霧防身,雖取出對曹男噴灑,但曹男不理會,將小白壓制在床,再度性侵得逞。小白痛心,報警處理,警方逮捕曹男,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曹男坦承不諱,並打算與小白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認為他利用小白曾墮胎之事,而告以嬰靈告知須與之發生性行為方能化解等神鬼之說,使小白誤信為真且心生畏懼,而發生關係。另外他還兼有以毆打之暴力手段或以傳送裸照等侵害小白人性尊嚴之方式,逼迫小白而遂行本案,侵害隱私,造成小白身心受有創傷,犯罪所生之危害非輕,而應非難,一審因此將他判刑7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9日駁回上訴,仍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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