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人夫為了照顧父親,特別請來外籍看護,不料竟與對方譜出不倫戀...(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謝姓男子為了照顧長期臥床的父親,日前雇用越南看護到家中,怎料兩人日久生情,竟譜出不倫戀,多次趁著妻子在樓下教書時偷腥。妻子發覺有異,有次上樓聽聞呻吟聲不絕於耳,氣得協議離婚,並請求精神賠償10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本月23日判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洪姓人妻2013年結婚後,與丈夫、公公同住一屋簷下,但由於家中1樓開設數學補習班,平時必須教書,所以聘請越籍鄧姓女看護,協助照看行動不便的公公。
今年初,人妻發現丈夫疑似偷吃,偷偷一路外出跟蹤,怎料竟發現先生和女看護手牽手逛街,還私下在家中調情。今年2月,她上課到一半,趁隙上樓突襲,竟聽到門外傳來女性呻吟聲,氣得立刻拿出手機錄音。
事後,洪妻一狀告上法院,並拿出2人逛街照片。但丈夫不以為然,認為一起逛街不能代表什麼,更否認通姦。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妻子見狀,隨即出示呻吟錄音,並向鄧女嗆聲「妳白天照顧我公公,晚上照顧我老公,真是厲害!」
謝男態度從容,強調即便有呻吟聲,也不能證明兩人有姦情,反倒是太太為了取得證據不擇手段,已經嚴重侵犯他和看護的隱私。妻子一聽氣炸,反嗆「叫床那麼大聲,還不承認!」
▲人妻訴請離婚,並向2人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圖/ETtoday資料照)
法官勘驗照片、錄音對話後認為,從普羅大眾認知來看,兩人互動確實不像雇主與勞工間關係,反倒更像情侶,加上錄音檔內女子持續的喘息、呻吟聲,實在難想像男女2人正常相處下會發出這樣的聲音,足認2人互動超越一般男女交往行為。
法官表示,夫妻是否違反忠誠義務,本來就涉及到各自生活上的隱私,不能僅以維護隱私權為由,將夫妻忠誠義務束之高閣、交給天地良心來判斷,因為配偶是否有違反忠誠義務,本質上具有高度隱密性,證據取得也極其困難,此時應利益權衡,並兼顧比例原則下,來決定是否禁止該證據之利用。
法官指出,原告採取和平且一時之手段所獲得的證據,對於被告隱私權侵害不大,卻對維護夫妻幸福圓滿的權利、揭露配偶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至關重要,因此原告上開錄音光碟並不違反比例原則,仍得採為證據。但向2人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尚屬過高,因此本月23日判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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