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白河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被控涉嫌洩密,被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搜索傳訊,30日凌晨諭知50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白河分局偵查隊刑事小隊長被控在辦案過程中涉嫌洩密,12月29日上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局察室及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人員到分局搜索,同時傳喚涉案刑事小隊長與兩名員警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29日晚上9時多,涉案小隊長被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30日凌晨諭知5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彭盛智,2020年8月間偵辦他案時,發現某分局偵查隊小長疑似將偵查中之秘密洩漏給偵辦中之被告,檢察官彭盛智乃深入追查,並於12月29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處及警方人員持搜索票針對包括該小隊長之辦公處所等4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該小隊長及6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小隊長涉有刑法第132條之洩密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諭知50萬元具保後請回。承辦檢察官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台南市警局針對該小隊長所涉案件續予追查。
據了解,台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稱台南市警白河分局偵查隊,有員警在辦案時疑利用職務關係,涉嫌將業務上應保密的資料洩漏給特定人士,疑有辦案程序瑕疵問題。
29日上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局督察室及調查局台南市調處人員持搜索票前往白河分局偵查隊搜索,並傳喚涉案的李姓刑事小隊長及2名員警及其他證人到案說明,其中李姓小隊長是以被告身分應訊,另名員警則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
3名白河分局員警在調查處偵訊,到29日晚上9時多,該名小隊長才被移送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直到30日凌晨3時多,檢察官諭令50萬元交保候傳。白河分局表示全力配合檢方調查,以釐清案。目前全案由檢方深入調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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