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騎電動自行車誤駛國道1號高速公路,民眾發現報請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巡邏車,護送該民眾從新市便道平安離開高速公路。(圖/翻攝自臉書台南爆料公社)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網友PO文上傳影片「電動自行車行駛國道北上永康交流道至台南系統交流道」案,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該民眾騎電動自行車誤駛國道1號,巡邏車發現後,開啟警報器、警示燈攔停該自行車騎士,將其護送至新市便道平安離開高速公路。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本案為一部電動自行車由國道1號北向319公里永康交流道駛入國道1號往北行駛,沿途行駛外側路肩,途中行經北向台南系統交流道出口匝道時,跨越出口匝道車道並由外側路肩行駛往北。
四大隊勤指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巡邏車於北向315公里外側路肩發現該名自行車騎士,因當時路段車流較多,巡邏車以開啟警報器、警示燈攔停該自行車騎士,將其護送至新市便道平安離開高速公路。
警方說,當時執勤警員觀察現場狀況,研判其危險性後,將巡邏車以開起警報器、警示燈行駛於電動自行車後方,防止發生危害,同時加強警示後方車輛,警車前方有事件發生,同時間多部大車亦行駛於示警警車後方協助降低後方車輛車速,等順利排除自行車騎士離開高速公路且人車平安後,值勤員警才返回駐地進行後續查察。
國道第四大隊將持續利用各種宣導機會提醒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或機車勿上高速公路,如已誤入高速公路後請立即於路肩停車,警方會立即前往處理,千萬不要於高速公路車道上任意行駛,以防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同時警方感謝當時行駛於巡邏車後方的多部大型車輛,協助示警巡邏車,降低後方車輛行車速度,無任何危害發生,四大隊對此深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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