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推醫護權益保障法 支持吹哨者上報新疫情

▲中國,武漢肺炎,醫護,武漢,武漢醫護人員。(圖/路透社)

▲新冠疫情爆發,醫護人員權益受到各界重視。(圖/路透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上海市政府30日下午正式發布全大陸首部《上海市醫療衛生人員權益保障辦法》,支持醫生有權直接報告新發現、存在傳染危害的新型疫情,並從嚴管控「醫鬧」行為,好保障醫療衛生人員的安全。

事實上,由於近年大陸「醫鬧」事件頻發,加以新冠肺炎疫情報發後,「吹哨者」李文亮事件,以及官方鼓勵要弘揚醫護人員奉獻精神等,各地積極推動相關權益保障辦法。

▲▼成都醫護人員搬運武漢肺炎隔離患者。(圖/路透)

▲醫護人員搬運新冠肺炎隔離患者。(圖/路透)

上海自今年3月起組成專班,推動立法工作後,於12月30日先於其他省市頒布,辦法包括總則、職業權益保障、執業環境保障、涉醫失信行為的信用懲戒、附則等共5章42條內容,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說,《辦法》除了對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部門在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感染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責任進行細化,針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還明確了醫療衛生人員報告、提出建議以及免責的權利,明確了接受人員派遣時的權利;另外,還包括其休息時間、心理健康、薪資待遇、補助補貼等方面的權利保障。

《辦法》規定,醫療衛生人員發現存在傳染危害的新型病例,有權直接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告,並建議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採取高級別的防護措施;醫療衛生人員因判斷錯誤而報告的,依法免除其法律責任。

上海市政府還提到,近年來醫鬧、暴力傷醫現象和醫患糾紛仍不時發生,妨礙了正常醫療秩序,減損了廣大患者就醫權益。因此,辦法明確針對醫療人員的禁止行為,以及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的保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還可匯總相關失信(醫鬧背景)人員訊息,推送到上海的各個醫療衛生機構及醫療保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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