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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雨量創52年新低 竹市110年一期稻作全面停灌

▲農委會宣布新竹市1,214公頃110年第1期作停灌。(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農委會宣布新竹市1,214公頃110年第1期作停灌。(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面對今(109)年10月底前無颱風侵臺,為1964年以來首次發生,且6月至今各水庫集水區降雨量為歷史平均值2~6成,因應水情吃緊,農委會繼宣布110年第1期作嘉南灌區1.9萬公頃停灌,昨天(29)日再宣布位於頭前溪灌區的新竹市1,214公頃110年第1期作停灌,預計有14,000人次受到影響。

新竹市政府產發處長張力可表示,此次停灌補償措施為公告停灌範圍內之實際耕作者,補償計算以農家賺款加計5%計算,其中最直接相關的補償措施分為兩種,1.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2.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或由農田水利署管理處供水養殖者,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其中一種樣態。

產發處表示,停灌面積以用水量較大的水稻田為大宗,其他少數為花卉、芋頭、特殊作物等,並非全面停灌,有引溪水灌溉的農地,仍舊可以維持種植作物,不受到停灌影響。

產發處說,針對此次受停灌影響之育苗業者、代耕業者及稻穀烘乾業者,亦有相關救助措施。另外,停灌區內農民可於受理申報期間(1月7日起至1月26日,假日無休),攜帶並填寫︰1.身份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4.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新竹管理處新竹工作站申辦;新竹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以減少農民舟車勞頓。相關停灌補償措施亦可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利署新竹管理處新竹工作站洪宗宏站長諮詢(03-532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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