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弟弟機車被騎走,上前質問竟殺死少年的男子黃堃翔。(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黃姓男去年11月間,發現吳姓少年騎乘弟弟的機車,黃男尾隨少年停車後,上前質問少年,但少年無法清楚交代機車來源。雙方口角、拉扯之際,黃男拿出隨身的折疊刀刺入少年左胸,少年送醫不治。黃男自首,一審將他判刑7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他犯殺人罪,改判刑9年。
本案發生於去年11月18日凌晨,當時19歲的黃男坐在蔡姓友人駕駛的汽車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時,發現警方臨檢車輛中疑似有人騎乘弟弟的機車。黃男隨後尾隨機車,到蘆洲區環堤大道靠近復興路之溪美越堤道附近,現場因有大批車輛聚集,沒多久,警方到場處理,車輛鳥獸散,黃男再度尾隨機車。
凌晨3點35分左右,機車停進蘆洲市區裡,黃男隨即上前質問,雙方發生拉扯,黃男竟失控拿出預藏的折疊刀,一刀刺進少年左胸,少年隨即倒地,黃男則逃逸無蹤。少年被緊急送醫,最後右心室出血致心包囊填塞及左側肋膜腔出血,最終導致出血心因性休克,送醫1個多小時就宣告不治。黃男犯案後2個半小時,就到警局自首。檢方依照殺人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不諱,一審法院認定他犯「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改認定黃男具有殺人故意,成立殺人罪;但考量他自首,高院予以減刑,最後改判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黃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法官改認定殺人罪,你有什麼意見嗎?」黃男低頭不回應,隨即步上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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