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11月1日晚間7時許,遭1名洪姓男子(34歲)朝寺內白灰壁、磚牆、地磚、廁所牆、門板及樹木等26處,以黑、黃色噴漆塗鴉「羅宜凡」三字,被警方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移送法辦,洪男還大嗆「神明我也不怕」,行為舉止十分囂張,彰化地檢偵結後,認為宜聲請簡易判決。
▲鹿港龍山寺有26處遭到男子噴上羅宜凡。(圖/民眾提供)
▲鹿港龍山寺有26處遭到男子噴上羅宜凡。(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洪男以前曾經任職在一間鮮乳公司,認為老闆欺壓員工,為發洩內心不滿,才會將「羅宜凡」3字塗在國定古蹟上,據了解,男子天真的以為將這3字塗在寺廟明顯地方,再經由媒體報導後,就可以很快找出這個人,殊不知這已經觸犯文資法被移送。
▲鹿港龍山寺地板有棄置的噴漆罐。(圖/民眾提供)
文化局經現場勘查後,有關噴漆塗鴉部分,由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協助於現場以小範圍區域進行試驗初擬清潔方法,目前已完成初步試驗,並依現勘委員建議意見開始進場施作,後續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第104條第2項及刑法毀損罪部分,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5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局緊急進行會勘。(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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