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吳姓男子與已婚女友婚外情,2018年因感情糾紛口角,竟揚言將公布她裸照與性愛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2018年與已婚女子婚外情,後來因感情糾紛口角,女子欲求去,引發吳不滿恐嚇「若不與我同居,將公布裸照與性愛照片」,甚至連續對她家人透過Line發送恐嚇訊息;吳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有此言論,但辯稱不知此為恐嚇行為,檢方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42歲吳姓男子與已婚女子婚外情,2018年間4月1日,2人口角,同日晚間7時30分,吳男在其龜山區租屋處向女子恫嚇「若不與我同居,就要公布裸照與性愛照」,女方因此有意求去,並在Line封鎖吳男帳號。
2019年8月24日起吳男查出女子帳號與躲藏處後,連續對其發送「妳要逼我嗎…我乾脆把做愛照片,傳給妳先生,給他機會去告我們」、「是妳賴不已讀,別怪我傳我們做愛照片,講給妳所有朋友聽…妳真的要跟我鬥,妳鬥不過我…」等恐嚇訊息,女子不堪其擾且心生畏懼,遂報警提告。
吳男在檢警偵訊時坦承上述言行,但辯稱不知此為恐嚇行為;女子則提供吳在Line對話截圖翻拍照片佐證,檢方認為吳辯詞不足採信,犯行明確應勘認定,因吳於5年內故意再犯屬於累犯,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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